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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一笑事件涉嫌诈捐 诈捐的法律规定

2017年4月10日  广州知名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zdgzdxsaj.com/

罗一笑事件涉嫌诈捐

新浪新闻讯:深圳白血病患者罗一笑家长罗尔一篇名为《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最近刷爆网络,引起网友纷纷慷慨解囊,而在今日凌晨舆情突然逆转,有网友开始质疑患者家长罗尔在深圳1套东莞2套房产,而另一家深度参与此事件的P2P公司也被质疑是“带血营销”,而案件当事人罗尔也被指“诈捐”。11月30日中午,该P2P公司股东刘某某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切费用会公开给公众。无论最后结果如何,希望小孩的病情赶快好转。一个小孩的不幸不应该成为网络营销博眼球和粉丝的手段,希望互联网环境能多一些真诚,少一些套路。

诈捐的法律规定

本来捐款是一个奉献爱心的好作风,而有的人却骗取捐款,打着天灾人祸的幌子,骗捐数额能达到数百万元甚至更多,这种行为真的很恶劣,但目前我国对于慈善事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

对于诈捐骗钱的案件,我们目前只能一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诈骗罪的认定以财产损失为必要,若被害人自我答责地处分其财物,以用于实现自己的目的,则应排除财产损失。

在捐助、补助诈骗类案件上,法律的、经济的财产说由于没有确定经济财产事实秩序和社会价值目的之间的位阶性,不仅可能导致个案处理上的模糊并导致保护法益的不确定,也会背离事实判断先于价值判断的要求。客观目的论认为,如果被告人的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处分财产决定性的客观目的未能实现,则可以认定存在财产损失。至少在捐助、补助诈骗案件中,客观目的论能够辅助法律的、经济的财产说,从而更好地贯彻刑法客观主义。在普通的经济交易类诈骗案中,这种客观目的体现为获取经济对价,在单纯的捐助、补助诈骗案中,客观目的在于救济他人。在由这两类情形相混合的案件中,则应贯彻经济价值衡量优先的方法,依照两类情形的组成比例加以具体分析。

以上就是关于诈捐的法律规定的相关介绍,您看明白了吗由于立法的不完备,目前对慈善类诈捐行为我们还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被骗者的财产损失确实是存在的,所以,对于相应案件,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来解决。